和一些甲级队教练聊起“国力事件”,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现在作教练真难!这“难”还不是常被球迷喊“下课”,而是要防对方“唆使”自己的球员打“假球”,甚至要防非法“赌博”集团。
据介绍,国内非法“赌博”活动,大约在两年前起源于广州。其后波及广西,并有向全国蔓延的趋势。这些非法“赌博”活动开始是仿效东南亚“赌博”集团的做法,以欧洲重大比赛作为赌盘。如在法国世界杯赛期间,广州就有一些球迷卷进了“赌博”之中。东山区公安分局也成功捣毁了一些“赌博”集团。后来,“赌博”之风蔓延至国内的甲级联赛。开设赌局的“庄家”为确保利益,开始找一些球员收集有关情报;后来,随着赌盘越来越大,“庄家”便游说一些球员打假球,使赛果符合“庄家”意愿,如果球员最终能帮上忙,“庄家”就会按约定支付一笔可观的酬金。发展到最近,一些球员为暴利所驱使,也悄悄做起了“庄家”。因为如果他们在一场“赌博”中“获胜”,就可以有超过10万元的收入,这大抵相当于一般球员几乎全年的收入。
“赌博”之风刚起时,大多数北方球员并不明白其中的奥妙。随着广东球员转会到内地球队以及一些原在广州踢球的北方球员的回归,北方的一些人也“依葫芦画瓢”,干起了非法“赌博”的买卖。于是,我们便听到以下的“传闻”。
——某外地球队到广东比赛,一些开了赌盘的外地人也随客队一道前来,并试图说服主队输球;
——一些广东球员在客场比赛前,悄悄打电话回广州,询问“赌博”集团就比赛所开的赌盘情况;
——一些知情球迷曾告知笔者,某位不在岗位上的教练与某“赌博”集团关系密切;……
——一些教练对个别球员卷进“赌博”漩涡已有所闻,但苦于“没有找到真凭实据”,最后只好采取“苗头不对,弃而不用”的办法。
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为此,有教练愤怒地说:俱乐部一年下来花这么多钱,教练员也花了这么多心血,可一些球员竟然这么干,更有人愤然说,俱乐部以后要请公安人员看管球员才行。
虽然这一说法有点偏激,但也不乏合理成分,要防止“赌博”风蔓延,非得请司法部门介入不可。只有查获几个“赌博”集团,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否则,当“南赌北移”逐渐扩大,进而发展成“南北齐赌”时,那局面就不好收拾了。